新華社濟南2月10日電(記者楊文)記者10日從山東省召開的依法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有關情況發(fā)布會上獲悉,截至目前,山東省公安機關共依法處置涉疫情案事件950余起,行政處罰434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25人,其中有10人涉嫌實施妨害傳染病防治、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
其中,聊城市東昌府區(qū)振華超市負責人張某、杜某坤等人在一名員工被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后,未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防疫機構預防、控制措施,瞞報、漏報員工真實情況及人員數(shù)量,導致多名員工及其親屬感染。2月6日,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張某、杜某坤采取監(jiān)視居住強制措施。
據(jù)山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梁戰(zhàn)光介紹,山東省各級政法機關態(tài)度鮮明、重拳出擊,對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yī)、制假售假、造謠傳謠、失職瀆職、非法經(jīng)營等干擾、妨害疫情防控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快速查處,優(yōu)先起訴,快審快判。
其中,山東省檢察機關對于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共提前介入引導偵查75件,批準逮捕4件5人,提起公訴1件1人。其中,涉及妨害公務、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12個罪名。
據(jù)介紹,山東省累計查處制售假劣疫情防護用品等借機謀取非法利益違法犯罪案件82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04人,查獲假劣口罩67萬余個、假劣消毒液近50噸,其他各類涉案物品500余萬件。
梁戰(zhàn)光表示,山東省繼續(xù)堅決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對于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疫情信息引起社會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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